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文件并录入报价,在开标时配合解密,各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也可以由公司其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1份电子文件做备份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2]363号)文件》相关规定时经技术鉴定并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作为评审依据。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