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宝安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宝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软件名园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园区于2023年1月1日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认定时间以获得认定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4年软件名园认定奖励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4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5日-3月11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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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商务局反映。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计对象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商务局反映。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7日。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即将截止申报的项目为:2025年度宝安区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奖励项目,2024年宝安区软件名园认定奖励项目,2025年度深圳市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项目。
构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壮大机制,聚焦“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多渠道挖掘发现,建立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库……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组织开展2025年企业技术改造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奖励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等工作,现将《2025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奖励项目)拟资助项目公示表》进行公示。
深圳计划到2026年,人工智能终端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含深度”进一步提升,产业生态持续丰富,全市人工智能终端产业规模达8000亿元以上、力争1万亿元等。
请有意申报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系统”(,于2025年3月6日(星期四)前,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报。
承办单位应为具备法人资格、在深圳登记成立或在深圳从事展会行业、具备政府组展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
【导语】: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宝安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宝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软件名园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园区于2023年1月1日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认定时间以获得认定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4年软件名园认定奖励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4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5日-3月11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